提名委員會

組成

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主席主持, 現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董事會主席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名單如下:

  • 呂榮梓先生(主席)
  • 顏以福先生
  • 羅煒東先生

 

角色及職能

提名委員會之主要職能包括(其中包括)檢討董事會之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充分顧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就配合本公司之企業策略而擬向董事會提出任何變動之建議。

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三月採納提名政策,當中載有提名董事之準則、程序及過程。在確定董事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將根據提名準則對擬提名候選人進行評估,並(如適合)向董事會作出建議。董事會將根據提名委員會之建議作出委任決定。提名政策載有在評估擬提名候選人是否適合時須考慮的若干因素,包括候選人的技能、能力、經驗、專業及教育資格、可投放時間、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所載多元化角度,及倘候選人擬被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則考慮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準則。

提名委員會亦檢討準備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退任董事的專業知識及對本公司的整體貢獻,並向董事會建議該等退任董事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有關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請參閱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