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

组成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於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主持, 现由叁名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名单如下:

  • 吕荣梓先生(主席)
  • 颜以福先生
  • 罗炜东先生

 

角色及职能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能包括(其中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充分顾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就配合本公司之企业策略而拟向董事会提出任何变动之建议。

董事会於二零一四年叁月采纳提名政策,当中载有提名董事之準则、程序及过程。在确定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準则对拟提名候选人进行评估,并(如适合)向董事会作出建议。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之建议作出委任决定。提名政策载有在评估拟提名候选人是否适合时须考虑的若干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技能、能力、经验、专业及教育资格、可投放时间、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所载多元化角度,及倘候选人拟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则考虑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準则。

提名委员会亦检讨准备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膺选连任的退任董事的专业知识及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并向董事会建议该等退任董事於股东週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有关提名委员会之职权範围,请参阅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