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委员会

组成

本公司之薪酬委员会於二零零五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现由五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两名执行董事,名单如下:

  • 罗炜东先生(主席)
  • 颜以福先生
  • 陈佩筠女士
  • 吕荣梓先生
  • 吕联朴先生

 

角色及职能

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建立一套正式及具透明度之程序,用以制定薪酬政策及监察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并确保董事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之薪酬。薪酬委员会已采纳之运作模式为就个别执行董事厘定其薪酬待遇,并就个别非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向董事会作出建议。

薪酬委员会在厘定董事酬金时会考虑多项因素,如董事之资历、经验、投放时间、职责、表现、贡献及过往年度之薪酬、本公司之盈利能力、可作比较公司所付之酬金以及本集团之其他雇用条件。

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采纳薪酬政策,旨在通过一套正式及具透明度之程序提供符合公平市场水平之薪酬,并鼓励、吸引及挽留优质董事,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薪酬委员会负责监察及定期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政策之有效性,在必要时亦会作出修订以供董事会批准。

薪酬政策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i) 执行董事之薪酬待遇乃由董事会及╱ 或薪酬委员会参考彼等之职务及责任、本公司之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当前市况后厘定;

(ii)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董事袍金乃由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其中包括)市场趋势以及彼等在本集团之投放时间后审阅,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以供批准;

(iii) 任何有关本公司年度董事袍金总额之年度袍金上限之调整须经股东批准;及

(iv) 董事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之薪酬。

 

有关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请参阅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