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員會

組成

本公司之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主席主持, 現由三名成員組成,包括董事會主席及兩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名單如下:

  • 呂榮梓先生(主席)
  • 顏以福先生
  • 羅煒東先生

 

角色及職能

提名委員會之主要職能包括(其中包括)檢討董事會之架構、人數及組成,並充分顧及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就配合本公司之企業策略而擬向董事會提出任何變動之建議。

董事會於二零一四年三月採納提名政策,當中載有提名董事之準則、程序及過程。在確定董事候選人時,提名委員會將根據提名準則對擬提名候選人進行評估,並(如適合)向董事會作出建議。董事會將根據提名委員會之建議作出委任決定。提名政策載有在評估擬提名候選人是否適合時須考慮的若干因素,包括候選人的技能、能力、經驗、專業及教育資格、可投放時間、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所載多元化角度,及倘候選人擬被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則考慮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載之獨立性準則。

提名委員會亦檢討退任董事的專業知識及對本公司的整體貢獻,並向董事會建議退任董事於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

有關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請參閱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