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委员会

组成

本公司之提名委员会於二零一二年成立。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主持, 现由叁名成员组成,包括董事会主席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名单如下:

  • 吕荣梓先生(主席)
  • 颜以福先生
  • 罗炜东先生

 

角色及职能

提名委员会之主要职能包括(其中包括)检讨董事会之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充分顾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就配合本公司之企业策略而拟向董事会提出任何变动之建议。

董事会於二零一四年叁月采纳提名政策,当中载有提名董事之準则、程序及过程。在确定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根据提名準则对拟提名候选人进行评估,并(如适合)向董事会作出建议。董事会将根据提名委员会之建议作出委任决定。提名政策载有在评估拟提名候选人是否适合时须考虑的若干因素,包括候选人的技能、能力、经验、专业及教育资格、可投放时间、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所载多元化角度,及倘候选人拟被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则考虑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準则。

提名委员会亦检讨退任董事的专业知识及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并向董事会建议退任董事於股东週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有关提名委员会之职权範围,请参阅以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