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已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旨在确保能与股东进行及时、透明、准确及公开之沟通。本公司之资料乃透过以下若干渠道发予股东:

1.公司通讯如年报、中期报告及通函均以印刷及电子版形式刊发,同时亦可于本公司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网站浏览;
2. 定期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公布,并将公布分别于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之网站刊登;
3. 於本公司网站提供公司资料;
4. 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股东提供平台,对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作出评论并与彼等交流意见;及
5.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可为股东提供股份过户登记、选择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及相关事宜之服务。

经考虑与股东沟通之多种渠道后,本公司认为股东沟通政策属恰当有效。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该政策,有需要时亦会作出必要修订。

为响应环保及提升与股东沟通之效率,本公司作出安排以供股东选择以印刷本方式或透过本公司网站以电子方式,收取日后公司通讯。股东有权随时向本公司发出合理通知变更彼等选择收取公司通讯的方式。变更申请表可于本公司及香港交易所网站下载。 

股东大会已就各重大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提呈个别决议案。 


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不断加强与投资者之关系,并增进与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之沟通。本公司欢迎投资者、持份者及公众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本公司联络提供意见:

1. 于正常办公时间至电(852) 2828 6363

2. 传真(852)2598 6861

3. 电邮info@seagroup.com.hk

4. 邮寄至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一零八号光大中心二十六楼